加入WTO后中國金融開放的深化,不再是一種政府完全自主的相機抉擇,而必須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統一規則和制度框架來實施,必須自動地參與到金融國際化的潮流中。金融開放加快的直接效應是外資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速度和規模將大大提高,國內金融市場競爭國際化、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國內化的趨勢將進一步加劇,由此必然演化為金融市場結構的急劇大變動。中國金融業大整合時代的來臨,使政府金融監管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改革金融監管制度,重塑金融組織體系,提升金融業整體競爭力已成為中國政府發展金融業的必然選擇。
一、競爭性金融市場結構的形成
WTO后中國金融市場的開放進程將大大加快,而金融開放的深化必將倒逼國內金融業的改革,并決定金融改革的方向和速度。伴隨利率、匯率管制的放松,外資金融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國內金融業的民營化改革,中國金融市場結構必將發生深刻的變化,國有經濟壟斷金融市場的格局逐漸被打破,金融市場產權多元化趨勢日益明顯,國有、外資、民營將成為競爭性金融市場結構的主體。而這樣的金融市場結構必將提高市場績效,有利于實現帕累托改進效應。
中國金融業是在高度行政壟斷條件下產生的高集中度產業,是競爭最不充分的行業,也是市場績效較差的行業之一。到目前為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占有相當的壟斷地位。據中國金融年鑒的有關統計,199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份額占83.63%,資產份額為74.71%、存款份額70.66%、貸款份額77.46%。但利潤份額則不足30%,贏利水平非常差且呈明顯下降趨勢,其1998年資產利潤率為0.12%、資本利潤率2.18%、人均利潤6萬元(比1996年大幅下降);從增長潛力來看,也不容樂觀,作為新經濟增長點的中間業務收入僅占其總收人的2.94%。這樣一種金融業市場結構是無法有效地配置社會資源的。盡管近年來也加快了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革步伐,大批非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崛起,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作用得到強化,但壟斷性的市場結構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從資本市場結構來看,大批的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仍以國有產權為主,發行方式仍帶有相當程度的計劃經濟色彩,尤其是政府通過對企業經營層和主流媒體的控制,使整個資本市場顯示了極強的政府行政干預色彩。從貨幣市場結構看,國有銀行業的壟斷地位仍被保持著,而非國有銀行的設立從本質上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博弈的結果,它服務于地方政府的行政目的,這種所謂的金融邊際改革并沒有根本上增進金融市場的效率,相反倒是積聚了一定的金融系統風險。
要提高金融業效率,就必須打破壟斷、改變這種無法使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優化的市場壟斷,促進和提高市場競爭。從國外經驗來看,目前倡導的“自由化、市場化、民營化”是各種壟斷性行業改革的主要方向,金融業要打破壟斷一般可選擇兩條路徑:國內金融業民營化改革(即金融業改革)、引進外資和國外金融機構(即金融業開放)。前者包括,現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和準許民營資本興辦金融機構。事實上,各種試點一直沒有間斷,但囿于各種上層建筑的束縛和客觀上利潤調整矛盾難以存6e解決,以及政府金融監管方法、尹段的不完善,國內金融改革舉步維艱,某種程度上講已陷人丁瓶頸階段,必須借助于外力推動。從中國金融開放來看,80年代中期開始起步,加快發展是1996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試點經營人民幣業務之后。1999年以來更是引人注目地推出了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取消外資金融機構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的緘市地域限制,擴大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地域范圍,放寬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規模限制,增加外資銀行人民幣同業拆借業務,等等。目前,已有32家外資銀行允許經營人民幣業務(上海24家、深圳8家),23個城市和海南省均設立了外資營業性金融機構。到2000年底,境內外資銀行達178家,總資產346億美元,其中外匯貸款188億美元占境內金融機構全部外匯貸款的22.7金融業開放的實踐表明,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改變了中國金融市場結構,使金融業務從高度壟斷的市場結構轉向有競爭的市場結構,如外資銀行已分割了中資銀行國際結算業務市場份額的40%。也正是在外資銀行的競爭壓力下,國內銀行加快了金融企業現代制度建設、內部管理機制轉換等改革。
為此,我們認為,目前中國金融業的行政壟斷仍相當堅固、金融業改革成效不大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業開放緩慢。盡管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具有高度相關性,但金融業開放的過于緩慢實際上也會扼殺金融業的活力和生機(如日本),中國金融改革的深化實際上必須通過推進金融開放來實現,可以說推進金融開放是實質性金融改革的希望,金融市場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競爭機制的形成需要外國金融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可以預見WTO后,中國金融開放會構造起一個更有效率的競爭性金融業市場結構,中國的金融市場體系不僅不會被外資金融機構沖垮,而且外資金融機構還有可能成為中國金融業深化改革、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外在推動力。但我們也必須客觀地看到,WTO后中國競爭性金融市場結構形成和金融效率的提高并不是短期能見效的。這是因為,從加入WTO的《金融服務協議》(FSA)的實行來看,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的推進實際上遠遠沒有貿易自由化來得快,發達國家金融市場開放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機構意義不大,發展中國家在金融品種競爭、金融技術和金融監管等方面的差距,使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金融開放與其說是一種權利,不如說是一種沒有利益的權利。所以發展中國家在與發達國家金融服務貿易談判的博弈是漫長而艱難的,短期內難以有躍遷式的結果。這就意味著中國金融業的開放還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尤其在利率和匯率管制的放松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開放在不同金融市場的推進上會有不同表現,如銀行業、保險業開放較大,在資本市場上則緩慢得多;金融改革尤其是金融監管制度的改革還會由于國內整個宏觀經濟的發展現狀而比較謹慎。但從總體趨勢特征來看,WTO后中國競爭性金融市場結構的形成和金融效率提高是勢所必然的,國有金融的壟斷局面會逐漸演變為國有、外資、民營金融三位一體的競爭性市場局面,尤其是國有銀行產權改革的推進,會引爆整個金融業改革的深化。
二、金融組織結構大整合的來臨
加入WTO后,伴隨競爭性金融市場結構的形成,中國金融業務市場也將發生重大變化,傳統業務市場份額日益縮小,而由金融產品創新引致的新業務市場不斷拓展,特別是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不斷開發,使金融市場的業務結構越來越復雜;同時由于國外金融混業經營非常普遍,國際金融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必然帶動中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轉化,國內外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兼并、重組步伐將加快,金融企業的邊界不斷擴展,縱向一體化和橫向一體化的金融集團不斷涌現,這意味著中國金融業大整合時代的來臨。
加入WTO后中國金融開放深化會促進金融市場業務結構的演變。WTO后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會帶動以中間業務為核心的新業務市場的擴展,使中國整個金融業務市場結構發生調整,即傳統業務、中間業務、新興中介業務的市場份額出現變動。目前美國商業銀行向工商業貸款比重從1982年的42%下降到1994年的26%,美國商業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從60年代的15%左右,上升到80年代的25%,而1998年則達40.4%。另據美國專家認為,300家最大銀行的贏利結構是:凈收入的40%來自金融中介、200k來自資本市場、40%來自手續費(中間業務)這就意味著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后,會搶先拓展中間業務市場,并給中國金融業以導向產應,使中間業務市場有一個飛躍發展。而且其中間業務也從傳統的信托業務、信用證業務擴大到金融衍生產品業務、債權管理業務、私募債券中介業務和企業購并中介業務等新興中介業務。中介業務的發展也改變了傳統業務市場,賦予傳統業務以新的內容和運作方式,如傳統的銀行存貸款業務在中介業務快速擴展的金融市場上,也必須借助于其能擁有的中介業務能力去爭取優質客戶、拓展傳統業務發展的空間,而且中介業務和傳統業務還有交叉、聯合發展的趨勢。
同時,WTO后市場化的推進,會更加深刻地抹去計劃經濟的痕跡,價格、利率、匯率管制的逐漸放開,將使市場參與者迅速體會到市場風險的滋味,他們對風險規避和風險管理的工具——金融衍生產品產生巨大需求,而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也會直接將國外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引入中國金融市場,并在運用中對國內其他市場主體產生示范效應。從未來金融衍生產品的創造和需求主體來看,主要有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各類基金、非金融機構的企業、政府等等,他們為了保值、投機、套利和結構調整等原因都需要市場提供有關金融工具。按照中國金融開放的逐漸推進,金融衍生產品推出的順序也會有所差異,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可能要優先出現,因為資本市場規模的快速擴張,大批投資基金的設立、保險公司和養老基金進入資本市場,使這個市場投資主體迅速膨脹,對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的需求非常迫切。另外,可轉換債、認股權證、利率期貨、債券期貨、利率調期、債券期權、利率期權、外匯期貨與期權也會逐漸推出。金融衍生產品在中國金融市場的興起和發展,是WTO后中國金融市場產品結構變化的一個典型特征。
另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信息經濟加快發展背景下,銀行、證券、保險之間的經營界限被打破,相互的合作發展成為國際金融發展潮流。目前國外金融混業經營非常普遍,融資渠道暢通、融資成本降低,外資跨國金融機構又大多是“金融百貨全能型”金融集團,能經營各種業務,所以WTO后外資金融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勢必會把混業經營的傳統和經驗帶入中國金融業,從而加快睢進中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轉化。由此國內外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收購、兼并會呈加快趨勢,產業的融合和資產的重組會加速金融企業大集團的崛起和發展,金融企業的規模邊界會不斷被沖破,金融市場的集中度將趨于提高。但是,這種由金融機構兼并重組浪潮興起所產生的市場集中度提高趨勢,是與中國傳統體制下由行政壟斷而造成的金融市場集中度過高的現象是皿然不同的,前者顯示了市場效率的提高,而后者則是缺乏市場績效的表現。從目前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金融業效率提高得益于市場集中度提高,但這種集中度主要已不是由規模經濟造成的,更不是靠準入壁壘等行政壟斷構建起來的,而主要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由跨國公司不斷擴展的需要,對跨國銀行提供了向外拓展的必要性(如美國跨國公司的強盛使其對資金和金融服務產生了巨大的需求),而且金融監管的放松、金融業混合經營發展的需要等,也促進了金融業兼并重組活動的展開,從而使金融市場集中度提高。中國加入WTO后也會逐漸進入這樣一個階段。當然,對中國來說目前金融業的高集中度不是市場化發展的自然結果,它還需要經歷從計劃性壟斷向市場化充分競爭的轉化過程,只有消除現有行政壟斷,促進競爭,金融業發展才有可能逐漸邁入與市場化國家相同的正規軌道。
但是,WTO后金融開放的結果必然使金融組織機構之間的整合大規模展開。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與中資金融機構之間業務上的競爭合作關系,使之有可能采取策略性聯盟等方式形成新的市場組織形式。如中資銀行利用其強大的網絡優勢和客戶資源優勢,外資銀行則利用其技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兩方通過建立策略聯盟的形式進行合作,以有效地利用資源、減低成本和分享客戶基礎、擴充市場。外資金融機構也可以通過投資參股、收購兼并的方式,涉足到中資金融機構的有關市場業務領域,并通過改組其內部組織結構來改善其經營管理機制,來改造中國原有的金融企業組織結構。而且在國際競爭國內化和國內競爭國際化的背景下,國內金融機構也必然要采取合縱連橫方式來創造國內金融業的競爭優勢,如證券、銀行、保險三方會在交互式營銷的過程中不斷尋求新的合作發展道路。不過,盡管金融企業規模邊界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但是企業內部的業務體系和管理系統的獨立性和自主性還是存在的,還需要借助于設計有效的內部組織管理體系來加以規范化、完善化。
三、金融監管制度改革與國際化
WTO后金融市場結構的變動趨勢隱含著中國金融大整合時代的來臨。對此,政府要順應這一趨勢,及早采取有效對策,以促進國有金融機構加快改革,使開放與改革相得益彰,從而整體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競爭力。其中,金融監管制度改革是WTO后中國政府面臨的一個重大難題,學習國際監管標準、利用國際化的監管手段與方法、加強監管的國際協調和合作,是中國金融監管變革發展的必然選擇。
金融監管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通過金融監管可以減少金融系統風險,保持金融機構的穩定,提高金融運行效率,但另一方面監管過度可加大監管成本、降低金融市場效率,阻礙金融業的發展。如何實施合適的金融監管一直是國際經濟社會關注的一個重大難題,尤其在經濟全球化、國際資本流動加速的背景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正在許多國家興起。從國際經濟發展來看,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有一個管制、放松和重新管制的過程。從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其金融監管的基本思路是加強市場準入管制和分業管理。70年代后隨著競爭加劇和科技進步,資本市場的國際化步伐加快,直接管制的市場效率損失很大,政府金融監管逐漸趨于放松,如美國1970年取消了10萬美元以上的CD利率限制,1980年吸收存款機構放松管制等,1999年美國參眾兩院還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正式取消了分業管理的體制。
加入WTO后,資本和外匯管制的逐漸放松和金融創新的迅速發展,使國際金融系統風險對中國的影響和沖擊會增大。而中國現有金融監管制度基本上是在封閉經濟環境下推出的,已不能適應新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以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開放經濟環境下的金融監管體制,使之不僅能激活金融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促進金融市場效率提高,而且還能有效地抵御國外金融市場風險的沖擊,保持國內金融體系的穩健發展。我們認為,政府在中國金融監管制度改革和國際化過程中要重點做好如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順應國際金融監管潮流,改革國內金融監管制度。中國金融管制嚴格、政府對金融市場行政干預力度大,在市場準入和利率、匯率管制放松上還沒有突破性的改革。當然,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比,目前的政府金融監管也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如放棄對銀行貸款的總額控制,實行資產負債管理控制;對資本市場的監管也大多通過政策導向等程序來進行。但其中根本性的癥結并沒有消除,如政府在對金融市場進行“窗口式”指導過程中,依托于其對金融企業經營者任命權和對社會主流媒體的控制,而對金融市場施加超越于其權力的干預力度。加入WTO后,政府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以國際金融監管的標準來實施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不能對金融市場有過度的行政干預。另外,國際上目前大多數國家都采用放松管制、金融混合管理的模式,這就意味著中國金融監管必然要逐漸過渡到管制放松、混合管理的監管模式中,與國際接軌。當然,這有一個過程,需要以對國有金融機構產權進行實質性改革為前提條件。
其次,利用國際金融監管經驗,完善國際化監管手段與方法。WTO后中國金融業市場化和國際化發展加快,要求金融監管也能實現國際化,這就意味著中國要徹底改變單調內向的管理策略,而要采取綜合性的國際性的監管策略,監管政策、手段要與全球經濟金融發展趨勢一致,盡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如監管政策取向要從國際金融業整體發展來考慮,國內監管政策的覆蓋面要包括國內金融業、國內金融業的國外分支機構、本國境內的外國金融機構;監管內容要適應國際資本自由流動加快、網絡化交易普及、金融業跨國經營帶來的新問題等;監管手段要比照國際標準,使監管法規和各項會計、審計制度要與國際接軌,還要運用先進的信息網絡科技的手段來對金融企業進行監管。
最后,防范國際金融風險傳遞,加強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金融國際化發展在加快金融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使金融風險在國際之間的傳遞速度加快、危害加深,而國家之間金融監管的不平衡和不協調更是使金融體系的穩定受到影響,為此建立國際合作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許多國家的共識和追求目標。中國加入WTO后,阻隔國際金融風險傳遞的屏障正在逐漸減小,尋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和合作理應成為金融業穩定發展、防范國際系統風險的積極而有效的措施,參與建立全球性和區域性的金融風險防范體系應是中國實施金融監管國際化的重要方式之一。金融監管國際化目前應做的工作包括:一是加緊對證券業進行適當的合作監管,建立與銀行監管的巴塞爾協議相類似的國際性合作協議,防止金融交易從監管強的部門或地區向缺乏監管的部門和地區轉移;二是對金融衍生工具和對沖基金在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運作尋求監管的對稱與合作;三是完善國際金融統計,加強會計與信息批露的國際合作與標準化。在參與這些活動中強化中國政府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和合作能力。 |